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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姓男子懷疑妻子與吳姓男子曖昧外遇,又撞見妻子和吳男在車裡聊天,憤而持水果刀猛刺吳男致死。台灣高等法院審理,以殺人罪判刑徐姓男子13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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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徵信法律網提供
一名婦人發現老公睡眼惺忪地從蔡姓女子家中走出,質問後老公坦承外遇,手機中還留有蔡女在床上脫衣的私密影片,婦人據此為證控告蔡女妨害家庭,結果竟然敗訴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
窮夫妻百事哀!五十歲的吳姓計程車司機因收入不穩定無力養家,江姓大陸籍妻子只好偷偷跑到台北賣淫賺錢貼補家用。沒想到,妻子休假返家被發現手機有陌生男子的來電,懷疑妻子外遇的兩人除大吵一架,江女更因通報家暴激怒吳某,被對方持刀刺傷,下跪求饒才逃過死劫。
刑法第 239 條 (通姦罪)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